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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政办科更新时间:2023-01-14 08:53
文件名称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3-0635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办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监函〔2023〕26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1-14 08:53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函2023〕5号)和《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10号)要求,扎实推进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市局决定开展春节和 “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时间及方式

市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春节期间(1月15日至31日)、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开展督导检查,原则上不少于2个县(市、区)、8家企业(单位)。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二)按照省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和市局《安康市冬春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停工停产企业开停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继续生产运营企业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带班领导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及应急处置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查效果。年终岁尾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更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风险的实际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迅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要深入基层一线,深挖问题根源,排查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要树立“风险即隐患,隐患即事故”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零容忍”,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属于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罚。

(三)严肃工作纪律,突出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转变作风贯穿于督导检查全过程,积极采用暗访暗查、随机抽查、专家检查等方式,提高专项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时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公益性保障作用,扎实提供技术支撑。各单位每周至少向市局报送一次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形成工作报告,于3月15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毛德欣            电话:0915-8951851

箱:290509943@qq.com

 

附件

1.春节和 “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内容

2.春节和 “两会”期间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

3.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提纲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安市监函〔2023〕26号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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