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9批次食品合格和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0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8-08 15:45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大类食品15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白河县城关镇小李果蔬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汉阴县平梁镇利家购物广场销售的猕猴桃,1批次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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