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7批次食品合格和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3-23 17:17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7批次食品合格和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号)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1大类食品6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1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具洗消残留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彭厨湘菜酒店使用的小碗(消毒餐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康市兴科金地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茶杯(消毒餐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岚皋县飘香鱼石头锅餐馆使用的木筷子(消毒餐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秋铭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筷子(消毒餐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安康市蓝钻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消毒餐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安康融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消毒餐具)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旬阳县城关镇陈小兰牛肉火锅店使用的瓷碗(消毒餐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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